《乐记》是古代儒家音乐理论专著。今存《礼记》、《史记乐书》分别收录《乐记》11篇,内容基本相同,仅文字与篇次小有不同。《礼记》为西汉宣帝(前73前49)时博士戴圣所编定,采集战国至秦汉的儒家著作而成,世称小戴礼。《史记乐书》据《汉书》的《艺文志》和《司马迁传》等篇,原有录无书,现存《史记乐书》则是在小戴礼成书当时或稍后的人(一说为褚少孙)补入的。《乐记》作者,据《汉书艺文志》载: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则为西汉河间献王刘德等人;据《隋书音乐上》所引沈约奏答:《乐记》取《公孙尼子》。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其《乐记》者,公孙尼子次撰也。则为战国的公孙尼子。关于《乐记》作者问题,影响较大的是战国公孙尼子说与西汉刘德说。近期学术界著述多取成书西汉说。重要注释及研究著作,有东汉郑玄《〈礼记〉注》、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孔颖达《〈礼记〉正义》、张守节《〈史记〉正义》、宋陈澔《〈礼记〉集说》、清王夫之《〈礼记〉章句》、李光地《古乐经传》、汪烜《乐经律吕通解》、孙希旦《〈礼记〉集解》、王引之《经义述闻》、俞樾《群经平议》、今人郭沫若《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吉联抗《〈乐记〉译注》、丘琼荪《历代乐志律志校释》、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以及蔡仲德注译本(载《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 《史记正义》说:刘向校书,得乐书二十三篇,著于《别录》。今《乐记》惟有十一篇。其名犹存也。《乐记》失传的12篇篇名见于刘向《别录》(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有辑本),为《奏乐》、《乐器》、《乐作》、《意始》、《乐穆》、《说律》、《季札》、《乐道》、《乐义》、《昭本》、《昭颂》、《窦公》,以上篇名,郭沫若在《公孙尼子与其理论》一文中认为,奏乐疑本作泰乐,即《吕氏春秋》的《太乐》;意始疑本作音始,即《吕氏春秋》的音初;季札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事;窦公即《周官大司乐章》。但是刘向校本早已亡佚,今存《乐记》仅是《礼记》、《史记乐书》所收本。 今存《乐记》11篇,有《礼记乐记》、《史记乐书》、《别录》所列3种篇次。其篇目相同而篇次均不相同。11篇篇目为(据《史记乐书》篇次):《乐本》、《乐论》、《乐礼》、《乐施》、《乐情》、《乐言》、《乐象》、《乐化》、《魏文侯》、《宾牟贾》、《师乙》。 《乐记》是我国古代影响最为深远的音乐美学论著。作为先秦以来儒家音乐思想的总结,其成书是取综合编纂的方法,汲取前人的思想资料,形成自身较完整的音乐思想体系。应从其思想体系的完整性角度,去把握其中的重要论点与命题。今存《乐记》11篇论及音乐的产生、音乐的情感特征、音乐的社会功能、乐与礼的关系、音乐的内容与形式、音乐的教育作用、音乐的美与审美、古乐与新声等方面的问题,都是围绕制礼作乐的必要性而展开论述。论述中提出的感于物而动命题与制礼作乐的关系,以及《乐记》的人性论思想、哲学思想、乐教理论均值得注意。 从《乐记》全书各篇内容来看,《乐本》作为开首篇目,是全书立论的基点。该篇由音乐的产生谈及立乐之本,即为何要制礼作乐的道理,其理论逻辑是由心物关系上感于物而动这一命题的阐发,展开全文的论述。《乐本》以物心音声乐的相互关系来说明乐的产生和实现过程。它谈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承认音乐产生于对人内心情感的表达,已接触到音乐的本质在于表现人的内心情感这一音乐美学基本问题。《乐本》继而谈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智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智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又说: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乐记》以具天赋道德属性的天之性来否定性之欲,强调对人的欲望的节制,感于物而动在《乐记》中最终成为一个被否定的命题。《乐记》以此作为全书反复论证制礼作乐主张的基本理论依据。这一论证是结合其人性论思想,围绕心物关系中静与动、德与欲的对立而展开论述。这是《乐记》音乐思想的核心部分,其它各篇的理论阐发,都是在此基点上展开。 《乐记》的《乐论》、《乐礼》以及《乐情》诸篇,主要从乐和礼的自身特性及其社会功能,谈其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辩证关系。这也是贯穿全书各篇的主要思路。在其理论论述中,乐和礼不仅与人情之诚伪、等级之贵贱、君臣父子之和睦等社会人事有内在联系,并且还从天地自然、生息繁衍的自然哲学角度,说明乐和礼在构成和谐有序世界时的重要作用。 《乐施》、《乐化》均论及乐的教化作用。《乐施》强调了先王制乐的象德及其移风易俗的教化作用;《乐化》集中讲乐对人内心修养的影响和感化作用,以乐能够感动人之善心、不使放心邪气得接,达到内和而外顺的效果作为制礼作乐的目的。这里反映的乐教思想,是儒家音乐思想的重要成分。它要求通过乐教,使音乐成为社会教育的工具,与礼、刑、政一起发挥安定社会,使国家大治的社会作用。 《乐言》、《乐象》以及《乐本》、《乐情》、《乐化》诸篇都谈及音乐与人内心情感的关系,这是《乐记》音乐思想中发挥得比较充分的一个方面。《乐言》谈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喜怒哀乐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说明具有不同情绪的音乐对人心产生不同的影响。《乐象》所说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旨在说明音乐通过人心起作用,从而又反过来对社会音乐风气产生影响。《乐情》讲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乐化》讲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强调音乐的感情力量。《乐本》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和《乐言》乐观其深的论点,都是突出了音乐通过人心影响社会风俗、政治的作用。 《乐象》、《魏文侯》、《乐情》提出乐的内容必须具有德的规定性。《乐象》乐者,德之华也,《魏文侯》德音之为乐的观点,都是以德作为乐的本质特征。《乐情》中讲的德成而上,艺成而下,是《乐记》关于乐的内容与形式及其相互关系在认识上的最好说明。在《乐记》中,礼乐的相辅相成,是为了德的实现。所以《乐本》中有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之语。《乐记》全书以相当篇幅论述礼、乐从不同的角度与作用来维护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德的实现成为礼、乐实施的最终目的。艺是作为德的内容的象征,成为有意味的形式。《魏文侯》提到音乐审美中由钟磬丝竹之声使人联想到具有各种德行的臣僚,是从音乐的象征意义等审美现象来理解乐。德作为乐的内容,艺的表演作为乐的形式,两者共同构成乐。 《乐记》附有《宾牟贾》、《师乙》、《魏文侯》三篇专题谈话记录,分别为孔子论乐、乐工师乙论乐、子夏论乐。《宾牟贾》记录了孔子对《武》乐的理解,是孔子观乐审美心理的记录。也保存了关于《武》乐的历史材料。《师乙》以乐工师乙之口谈声乐艺术的审美要求、歌唱心理和演唱理论,记述了古代最早的声乐美学理论。《魏文侯》通过魏文侯与子夏的问答,谈及古乐与新乐的不同美学特征与价值属性,子夏的回答具有音乐评论的性质。 在《乐记》的整体思想中,乐的内涵实际上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其一,以快乐、愉悦之情为特征的情感形态。所谓乐者乐也。《乐记》中乐的情感性质,有两层意义,一是要求以乐的感情上的融洽来调和由礼的等级规范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心理上的差异;再是要求乐的实施,应表现喜乐之情。乐者乐也的情感规定,是《乐记》中具有社会学意义的命题。其二,乐作为综合性的音乐艺术形式,是音乐、歌诗、乐舞的结合,即所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本》讲的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是讲了乐的形成。其三,《乐记》中讲的乐,具有德的规定性,即所谓德音之为乐。只有具备了德的内容的乐,才是完整意义上的、与礼相辅相成的乐。这是评价《乐记》音乐美学思想时必须把握住的方面。 《乐记》的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音乐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乐记》作为儒家经典,是中国迄今为止最重要、最系统的音乐思想论著。《乐记》在世界文化史和音乐美学思想史上,也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